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小型餐馆、预包装食品、酒类、保健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店铺名称
施秉县尹家餐馆
联系人
陈重凤
联系电话
13385152296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城关镇南门半坡
入驻时间
2026-10-27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